| 最近全国各地均出现了证券公司的交易系统不能正常交易的情况,或者网络拥挤无法下单,或者电话繁忙,打不进去,个别证券公司的交易系统因不堪重负陷入瘫痪。导致很多投资者在正常交易时间无法进行正常交易,想买入时买入不了,想卖出时又卖不出去,错过了交易时机,从而造成较大交易损失。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公司有为投资者提供合格交易设备的义务。如果是因为证券公司提供的交易设备不能满足投资者交易的需要或者没有及时对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以及证券公司拖欠电信费用导致电信线路被停用等原因导致的交易系统出现故障或者出现网络堵塞、电话打不进去等现象,使投资者在交易时间不能进行正常交易并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证券公司应当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不是证券公司的交易系统出现了故障,而是因为证券公司租用的电信线路出现了故障导致投资者不能正常交易,证券公司也应当先行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然后可以再向有关责任方去追偿。
投资者要求证券公司赔偿损失,需要证明四个事实:一是证券公司提供的交易系统在交易时间不能正常使用;二是投资者在证券公司设备出现故障期间进行了委托交易;三是投资者委托交易没有成功并直接或者间接受到了损失;四是投资者的这些损失与证券公司的交易设备存在故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关于证券公司交易设备是否出现了故障问题,由于涉及到很多投资者不能正常交易,只要该事件确实存在,预计证券公司不会否认。证券公司如果认为该故障是由于不可抗力、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的,则其负有举证责任,否则不能免除其应当承担的责任。当然在必要时投资者可以提请相关部门对故障原因进行鉴定。
关于投资者在证券公司设备出现故障期间是否进行了委托交易,需要投资者自己提供证据证明。如果投资者不能证明自己进行了委托交易,即使投资者存在损失,证券公司也不应当承担责任。投资者可以查询相关纪录,如纸制委托交易单、电话网络交易纪录等来证明该委托交易行为的存在。相对来说,客户通过电话交易或者网上交易时,取得曾经下单委托的证据比较困难。
关于投资者委托交易没有成功所受到的损失,可以通过相关凭证和数据予以计算。其中投资损失可以通过证券公司系统出现故障期间投资者委托下单的委托价格与系统故障修复后第一个交易日相同股票开盘价和收盘价的平均价之间的差价再乘以委托下单股数进行计算;其它损失可以通过相关票据凭证来证明。
投资者因证券公司交易系统故障导致不能进行委托交易并遭受损失的,可以就投资损失如何赔偿问题与证券公司协商解决,也可以根据投资者与证券公司之间签订的指定交易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协商不成又没有仲裁协议的,投资者可以向证券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主任薛洪增律师 |